元旦假期,本是万家团圆、辞旧迎新的时刻,一则“云南省德宏州委副书记、州长卫岗主动投案”的消息,打破了节日的轻松氛围,也再次释放出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、永远吹冲锋号的强烈信号。任职八年多的地方政府“一把手”选择主动投案,这绝非偶然,而是新时代反腐败高压态势下的必然结果,更是对那些心存侥幸者的有力震慑。
卫岗,男,傣族,1969年1月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1989年8月参加工作。其历任瑞丽市副市长,瑞丽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瑞丽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,瑞丽市委副书记,盈江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等职。 2017年10月,卫岗履新德宏州委副书记、代州长,后获任州长。
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本应用来为百姓谋福祉、为地方谋发展。州长一职,肩负着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民生福祉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,岗位重要、责任重大。卫岗任职八年有余,在这漫长的时间里,本应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。然而,从主动投案的结局来看,其在任职期间显然未能经受住权力的考验,背离了初心使命,触碰了纪法红线。
主动投案,不是可以“从轻发落”的“护身符”,更不是逃避惩处的“避风港”,而是违纪违法者在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下的唯一正确选择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,但这并不意味着反腐败可以松口气、歇歇脚。从“打虎”“拍蝇”“猎狐”多管齐下,到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完善,反腐败的“天罗地网”越织越密,“伸手必被捉”早已成为铁律。那些企图蒙混过关、幻想“平安着陆”的违纪违法干部,终究逃不过纪法的严惩。主动投案,是认清形势后的幡然醒悟,也是对自身行为的责任担当,唯有如实交代问题,才是争取宽大处理的唯一途径。
这起案例,也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。无论身处何种岗位、手握多大权力,都必须常怀敬畏之心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修为政之德。权力越大,责任越大,风险也越大。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,权力姓“公”不姓“私”,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。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,在日常工作生活中,知边界、明底线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
同时,这起案例也凸显了强化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。“一把手”作为地方和部门的“领头雁”,其作风和行为直接影响一个地区、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。对“一把手”的监督,不能有丝毫松懈,要通过完善监督机制、扎紧制度笼子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要健全党内监督体系,发挥同级监督、下级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的作用,形成监督合力,让“一把手”的权力始终处于严格监督之下,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。
元旦佳节的这则通报,是新年伊始反腐败的一记“当头炮”,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。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,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,反腐败就一刻不能停。期待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、以纪法为准绳,对卫岗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,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。也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,在新的征程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