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7日,河南新乡市委联合调查整顿组通报辉县市“智障村民被顶包当村支书”事件调查结果,依规依纪依法对11名责任人作出严肃追责问责,覆盖市委、镇党委政府、法院及村一级相关人员,同时责令3家单位作出深刻检查。
针对网上反映“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一智力残疾村民被‘顶包’成‘村支书’”,新乡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于2025年12月16日成立联合调查整顿组,进行全面调查核实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:
经查,孙石窑村“顶包”案基本属实。2024年6月,因孙石窑村未完全履行法院对其债务纠纷的判决,辉县市人民法院拟对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、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。帖托为避免被“限高”,向时任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石红彪请求帮助。石红彪找到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时任局长魏新涛商量规避方法,之后安排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套用其他文件文号,制作了免去帖托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、任命该村村民郭黑虎(非中共党员、智力二级残疾)为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的虚假文件,应付法院执行,实际仍由帖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。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未经核实,依据虚假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对郭黑虎采取“限高”措施。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发现该文件失实,于2024年7月23日解除了对郭黑虎的“限高”措施。后虽解除但已造成恶劣影响。
根据调查核实情况,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1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。责令辉县市委、市政府向新乡市委、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;南寨镇党委、政府向辉县市委、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;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向辉县市委作出深刻检查。新乡市委对辉县市委书记李继游,辉县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韩中原进行批评教育;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辉县市委常委、南寨镇党委书记张进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,提议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政府副市长职务;给予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现任辉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工商联党组书记石红彪留党察看一年、政务撤职处分;给予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(分管党政办),现任共青团辉县市委书记刘应民党内警告处分;给予南寨镇党政办主任王全芳党内警告处分;给予南寨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时任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帖托留党察看二年处分;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,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刘志飞诫勉处理;给予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魏新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其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,提议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给予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根据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决定对孙石窑村债务纠纷案进行提审;审计部门正在对孙石窑村财务有关问题进行审计;纪检监察机关、公安部门正在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深入调查;新乡市委已向孙石窑村派出整顿工作组,对孙石窑村进行彻底整顿,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、制约村庄发展的突出问题。
一则“智力二级残疾村民被顶包担任村支书”的通报,撕开了基层治理中权力失控的荒诞一角。为让时任村支书逃避限高责任,镇干部与司法人员串通伪造红头文件,将认知能力受限、连“十加十等于几”都无法回答的村民推上村级“一把手”岗位,如此操作不仅违背组织原则与法治精神,更刺痛了公众对基层治理公平公正的期待。11名责任人被严肃追责,彰显了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的鲜明态度,但这起个案背后暴露的基层权力监督漏洞,更值得深刻反思。
基层是国家治理的“神经末梢”,村支书作为连接党和群众的关键纽带,其选拔任用本应严格遵循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,经过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集体决策等规范程序。但在辉县这起事件中,制度防线全面失守:镇党委公章成了随意滥用的“道具”,本该严谨的任职文件被恶意伪造,非党员、智障人士不符合任职资格的硬伤被完全漠视,甚至出现“假文件盖真公章”的荒唐操作。更令人忧心的是,这种违规操作形成了“利益共同体”——从村支书求助、镇长牵头、科员造假,到法院执行人员盲目采信,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背离了职责初心,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避责的工具,最终让无辜的智障村民沦为权力游戏的“牺牲品”。
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却在此次事件中成为权力任性的“帮凶”。执行法官以“没有理由不相信镇党委文件”为由,未履行基本核实义务,就依据虚假文件对郭黑虎采取限高措施,这种“程序空转”式的执法失责,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,更让群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。基层“微权力”虽小,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,无论是村级事务决策、集体资产监管,还是司法执行中的程序审核,每一个环节的权力失范,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侵蚀群众的获得感与信任感。
追责问责不是终点,标本兼治才是根本。要杜绝此类乱象,首先必须拧紧制度“螺丝”,明确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刚性门槛与流程闭环,将民主推荐、资格审查、任前公示等环节落到实处,让“一言堂”和暗箱操作无处遁形。其次要织密监督“网络”,推动党内监督、司法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协同,借助村务公开、信息化留痕等手段,让“微权力”运行全程透明,同时强化对公章使用、公文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,从源头防范权力滥用。更重要的是强化法治敬畏,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,让基层干部和司法人员牢记“权力源于人民、用权必受监督”,明白程序正义是不可逾越的底线,任何试图挑战制度、漠视法治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。
基层强则国家强,基层安则百姓安。辉县这起事件警示我们,基层治理容不得半点权力任性,必须以制度刚性约束权力边界,以严格监督防范“微腐败”。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让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检验,每一次用权都受得住监督,才能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,让清风正气充盈基层,让群众在每一项治理成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